看着看着,他忽然被一张照片给吸引住了!
那张照片上显示的,乃是当初的杀人凶器,一🌺🄇🞭把锋利🐝的匕首!
看到🕂📡这🝱🎻把匕首之后,赵玉蓦地怔住了,在经过一番认真思忖之后,他忽然顿悟的🅀🃛😝“哦”了一声。
原来,他🇮🛼⚈忽然发现,这把凶器,很可能就是那个被自己忽略的地方!
对!
卷宗……资料……
想到此,赵玉赶紧跑到办⚶公桌前,从🉃🄬众多的卷宗之中,找到了有关证物的详细资料。
对啊?
赵玉一手端着卷宗,一手拍着脑门,自言自🏻语道,我怎么早没想到?怪不得,在调查的时候,心里总是🕑🈹🃓觉得不靠谱呢!🐁☥
原来如此!
“凶器为一把双刃木柄短刀,做工精致,刀刃锋利,经检验,为未使用过的新刀……”赵玉快速📬地念着卷宗上的记录,“案发后,该凶器于次日上午发现于冯阔卧室五斗柜抽屉内,上有冯阔指纹与被害人血迹……”
对啊!?
赵玉看着这段记录,这才惊醒地认识到,实际上💗💃,在刘娇案的整个过程之中,最矛盾,最奇特的东西,就🃍🖤是这件重要的证物了♉🆥!
不光是因为它最后出现在了冯🅪🇱阔的房间,它本🌺🄇🞭身也存在着不合理的地⚀🎖👄方。
试想一下,如果有人要诬陷冯阔,那怎么做,才能🔈做到刀上🙽🏺有冯阔的指纹,刀刃上有死者血迹呢?
这个推论看上去不🗠🝄难⛛🛇🚐实现,可细想一下,却是根本没有可能。
因为,如果凶手拿着这把刀子去杀人陷害的话,要么会在刀柄上留下自己的指纹,🔥要么就🅉🄲是因为戴着手套而没有指纹,却♣🏦根本不可能会出现其他人的指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