嗒嘀文学>玄幻奇幻>秀才的农家妻 > 一十一章 : 彻底占有
    第三百五十一章:汉水之盟(一)

    对于秦王邀邓昇前往汉水会🂒盟一事,邓国朝堂也是众说纷纭的,张宾认为要警惕先秦楚怀王旧事,🜕🁼🋌汉水会盟绝不可取,而崔浩则是认为以秦国现如今的实力和处境,秦国断不敢做出任何对邓昇不利的事情来,所以汉水之约大可前去,真是公说公有理,婆说婆有理,让邓昇一时难以决绝,于是将目光投向了一声不响的苏弘,道:“苏卿,不知你以为此事如何呢?”

    这些日子来,苏弘一直在努力的做一个透明人,按理说如今苏弘的女儿为邓国诞下王长孙,让邓灏坐稳了🞉💓👟太子之位,为了帮助邓灏造势和培养势力,苏弘应该是锐意进取才是的,但是苏弘却偏偏反而道而行之,在朝中当起了透明人。

    这是因为苏弘足够的聪明,他很清楚,现在邓昇虽然已经开始步入不惑之年,但是这些年身体一直很不错,没有半点毛病,正是春秋鼎盛之年,作为太子的邓灏拥有太多的势力反而是一件祸🟠🞣事,而作为邓灏老丈人的苏弘,为了不让邓昇对邓灏起疑心,所以一直努力的做一个透明人,不过这一次邓昇亲自点他的名了,他也不能再沉默了。

    苏弘出列道:“回大王,张相和崔相都说得在理,楚怀王旧事🄐前车🆍之鉴,不得不防,但是崔相也说得对,以秦国如今的实力,根本不可能,也不敢对大王动手的,再说了,大王此行也不是一人前往的,难不成秦王还能当着我大邓精兵悍将的面将大王带走吗?所以臣以为此行当无忧!”

    邓昇会一个人前往吗?那当然是不可能的,就算邓昇想,满朝文武也不会同意的,所以邓昇要去汉水,必定是带着精兵强将去的,如果真让秦王当着邓国精锐面前将邓昇带走,那邓国都不🝿用混了,直接集体暴毙吧,而且当年的楚怀王是一个傻货,直接跑去人家秦国的地盘,真当人家秦国是善茬啊?而邓昇这一次🔠🂂却不一样,在汉水之边,后面就是邓国的地盘了,如果有什么不测,邓国的精锐也能安全的将邓昇送回邓国,所以有什么好怕的。

    苏弘此话一出,得到了在场大多数人的赞同,就连一开始反对邓昇前往汉水的张宾也不不禁动摇了,论起精兵悍将,邓国不怂任何人,只要准备妥当,一切都不是问题,毕竟现在邓昇的处境与当年的楚怀王可不能🎪📺☖同日而语的,那是秦王是为了削弱楚国才掳走楚怀王的,可是现在秦国有求于邓国,🗷☭还有一个更为强大的赵国在一旁虎视眈眈,秦国绝不会做出这等损人不利己的事情来的。

    苏弘的话犹如是一锤定音,让所有人都对邓昇此去汉水再也没有疑惑了,而邓昇也说道:🆸🔒“既然如此,那寡人便去汉水会一会秦王,不过还需做些安排,岳卿听令!”

    岳飞出列应道:“臣在!”

    “你明日便去武关督军,如果秦王真敢在汉水对寡人动手,那你便带着龙武卫自武关杀入🆸🔒关中,直指长安!”邓昇说道,关中的西南大门还在邓🞭国手中,如果秦国真的👩🋟🚤动手,邓军可以从武关出兵直逼长安,直接端了秦国的老巢,同时还能警惕秦国借会盟的名义,暗地里突袭武关。

    “喏!大王放心,如果秦国🂒真的如此不识好歹🏆,胆敢对大王动手,臣保证,一定率兵攻☶🃶破长安,将秦国王室一网打尽!”岳飞严肃的回道。

    邓昇满🜬🅌意的点了点头,对于岳飞的话他是没有一点怀疑的,作为邓国明面上的第一名将,纵然是白骐见了岳飞也得忌惮几分,更何况邓国还不只有有一个岳飞的,这个阵容🚶🗺,纵然秦赵加起来也不够看,更何🇈况区区一个秦国呢?

    “不过为了寡人之安全,这一次抽调两万羽林卫随行,羽林卫大将军邓艾、羽林卫上将军高长恭、史文恭随行,同时,传寡人令,召鹰扬卫上将军李存孝回宛城,随寡人一同前往汉水!”邓昇又将这一次出行的大将安排了,邓昇就不信秦王能在这些人的面前将自己带🜽🇪走。

    而两万羽林卫也是精锐无比的,羽林卫初组🝘建的时候是固定五万人的,后来听从了大臣们抽调精锐以充禁军的意见,下令将五万羽林卫遣散至各军,然后从各军抽调最精锐的兵马重新组建,所以现在的羽林卫才是邓国最🖡🔌强的卫军,不是邓昇自夸,现在的羽林卫,两万人在同等条件,可以和五万秦军对刚,只要秦王敢动手,邓昇有信心绝对让他回不了长安城。

    这样的安排让一众🎇🎼🖘大臣也是放心下👨🋚来了,有着邓国最精锐的羽林卫,还有数员大将护驾,其中还有邓国第一猛将李存🃵🜍孝在,就算秦王有三头六臂也休想将邓昇从汉水带走。

    接下来的几日里,🎇🎼🖘邓昇还在和众臣商议汉水会盟的安排,而在颍川的李存孝也是受到了邓昇的召令,往宛城而来,而且邓昇还为了以防万一,还命龙骧卫上将军罗成带着他的燕云十八骑随行,不过这不是老一辈的燕云十八骑了,当初纵横大漠的燕云十八骑早就老去了,现在的燕云十八骑只不过是罗成重新训练的,但是实力也是十分不凡。

    安排好一切之后,邓昇便让人通知百里进,说一月🉣🉌之后,也就是乾元二十一年五月二十八日,与秦王于汉水会盟,同时双方各带两万人,百里进收到消息之后,兴高采烈的离开了宛城回长安去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