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爱莎...爱莎...”
声音越来越近,很快她的视线里就出现了三个⚤📗🚻人的身影。
走在前面的,是两个少年。
看年纪,应该也就十五六岁的年纪🚄🐳,当先少年身材雄壮,身穿粗布衣衫,肩膀上挎着一副弓箭,板寸下那张国字脸很是明显。
在他旁边,则是一个斯文瘦弱的少年,身🔹🅢🈑上衣服虽然也不过是粗布衣衫,但却洗的格外干净,手上提着一把小提琴,⛪🝐很明显来找人之前应🚠🔰该在进行小提琴的演奏,而来的匆忙,居然连小提琴都带来了。
而走在最后的家伙则是一个腰挎长剑,嘴里⛅😄⚛叼着长草,流里流气的家伙。
前面🗆🙓两人,在爱莎的记忆⚣📊碎片里曾经出现过,一个是给城里皮匠铺送动物皮毛的猎户家的儿子,另一个则是她家邻居,那个吟游诗人的儿子。
至🐘⛬🝟于最后那个,🞬🗌🚍不用想也知道,应该是那恶少的狗腿子,至于跟来的目的,无非就是确定一下自己的死活罢了。
“喂,我说你们两个到底还要找多久?这都走出来🇩🛏二十多里地了吧,那女人应该早死了,走走走,回去了。🗎”
还没走到她所在的这片河岸,🀸🁧就听那狗腿很不耐烦的🕜👑开口了。
“🐘⛬🝟要回去你自己回去,没有🅾🌍♟找到爱莎之前,我是不会回去的⛔🚋👶。”
这🐘⛬🝟次开口的是那魁梧少年,他的声音低🛪🟍🛸沉,明显压抑着怒火。
“呵哼,还是个情种?这都找了多久了,就算找到了也不过一具尸体而已,难不🔁成你还想玩弄一下,没想到你长得壮实,却喜欢🈬🁜这口。”
狗腿邪笑着,话语里满是不屑。
“混蛋,你说什么。”
狗腿的话如同🗷热油泼在了少年那本就没有熄灭的怒火之上,让他的愤怒瞬间冲昏理智,反手就摘下背后的弓箭抬手就要射死这个逼死他朋友的混蛋。
只是他的身体很快被那斯文少年抱住,嘴里更是大声道:“乔恩,别冲动,你杀了他,你全家都🔿会死,不值🗎得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