万里之外的美国,纽约。
十一月份已经进入了深秋,哥伦比亚大学里黄叶铺满了整个林荫道,🁧就像铺上了软软的地毯。
宋蓁蓁穿着一件宽松的毛衣,🚫怀里抱着一本书,在路上慢慢走着,今天天气很好,阳光灿烂,漫步这一片金黄色的世界,别有一番风味。
来哥大上学已经三个月了,她很快适应♼🍯了这里的环境。🗆🙘
和国内大学相比,这里的氛围更自由,有着不同肤色学生从世界各地汇集在这里,大家愉快的学习生活🖪,宋蓁蓁过很很充实。
偶尔,她也会回想去在国🚪🖌内🟇🛄的生活,想起那张让她魂牵梦绕的脸。
只是.....
一切都过去吧。
就像普希金诗里写的那样:
一切都是瞬息,
一切都会过去,
而那🈦过去的,就会变成亲🚪🖌切的怀念......
宋蓁蓁正慢慢走🜞着,突然听到用英文叫着自己🄵🁶的名字,回头一看是红头发的女生正向她这边跑来。
是同宿舍的菲丽莎,和她一样学的英美文学📊。
她来自西班牙的马德里,她性格就像她那那头像火焰一样的头发热情,虽💻🗆🙕然和性格沉静的宋蓁蓁截然相反,但两人很快成了好朋友。
“怎么了?菲丽莎。”宋蓁蓁停下脚步,看着她。
“这上面有你的名字🌉☴🃩!燕京外国语大学宋🏺蓁蓁!”菲丽莎变戏法阳气一本书崭新的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