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然记得。
乐知时是和一场暴雨一起毫无征兆来到宋煜身边的。
他记得很清楚,那天晚上是他去开的门。始料未及的雨在夏夜一拥而入,沾湿👐🈂了他🖹🗢🝓的头发,爸爸怀里包🙡着个孩子,用外套紧紧裹着,进门后蹲下来搂了搂宋煜。
宋煜疑惑地伸手掀开了🝈一点衣服,“这是谁?”
散开的外套下露出一双眼睛,玻璃珠似的。
“这是弟弟。”
六岁的宋煜一夜之间多了一个弟弟,软乎🃚😔又漂亮,长得像童♡🍒话画册上的🕂小天使,浅棕色的头发打着卷儿,只会说英语,奶声奶气。
和这个小家伙相反,宋煜生下来就不是活泼的个性,🞜不爱吵闹,也不多说话,长辈亲戚还总说他这样的性格不好,要改,可林蓉总🔺🅧🈺是据理力争,说他隔代遗传了外公,让宋煜从小就可以做自己。
他很聪明,心智也比别的孩子成熟许多,但无论多成熟,🀾在面对一个会分走自己宠爱的陌生小孩时,都会不知所措。一开始宋煜并不喜欢他,但也没到讨厌的地步。
多数时间他都在默默观察。
好奇怪,他的睫毛也太卷了。
为什么这个小东西说🄹🄹话这么费劲?看起来笨笨的。
难道自己小时候也这么笨吗?
但乐知时实在长得可爱,哪个长辈见了都会夸上几句,这些赞美动摇了小宋煜心🜡里的印象,他也不得不承认,乐知时比自己🏚🚦🕥很想买的博美犬要可爱一点。
来他家的第三天,乐知时突然哭个不停,哭着要爸🅲爸妈妈,是要他自己的爸爸妈妈,谁哄都不管用。
“你别🜎🀽哭了。”宋煜一走近,乐知时就伸长胳膊要抱,可🀾宋煜抱不动他,他就自己缠上来,像个糯米年糕一样扯不下🔙🁃🃅来。
“你哭得我头疼。”宋煜绝望了,对着林蓉说,“妈妈,我们把他送回去找他爸🜡爸妈妈吧,让他回家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