凌霄盯着自己布满水泡的手背,不痛不痒的挑了挑眉,“小伤,不必理会它,过几天自然就好了。”
不必理会它?
听到这句话,盛莞莞的脸色顿时沉了下来,“我看你是不想要这只手了。”
身体发肤,受之父母,他为什么不懂得爱惜自己的身体,这还叫一点小伤吗?
凌霄不说话,将捡起的皮手套又往手里套,盛莞莞实在看不下去,将那只黑手套从他手上夺走,“这个皮手套不透气,你捂住伤口是打算等着它发炎吗?”
这个男人有没有一点常识?
这只手真的不想要了吗?
“丑。”
凌霄高冷地呢喃了声。
“既然知道难看,就好好处理伤口,等留了疤就真的去不掉了。”
盛莞莞忍不住对凌霄说教了一顿,她不是心疼凌霄,她是心疼那一双漂亮的手,要是留了疤痕太可惜!
她一边说教着,一找出药箱,指着床让凌霄坐过去,“去那里坐着,我这里有烫伤药先帮你处理一下。”
凌霄认真听着盛莞莞的念叨,一言不发的走到床边坐下,样子有些……乖?
盛莞莞的药膏是盛思源带过来的,她没用过也不知道效果怎么样,所以一边整理消毒水和纱布,一边对凌霄说,“明天你去医院,该打针打针,该吃药吃药,千万别让伤口发炎了。”
“嗯。”凌霄低低的应了声。
如果冯越此刻在这,下巴都要掉下来。
他一整天求爷爷告奶奶的,boss有理过他吗?为什么盛莞莞一凶,就跟只小绵羊似的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