也从此,李正熙隐隐的有了一股力量震慑其他人。
不过,更重要的是,詹姆士和李公堂是关系非常好的人,詹姆士老练圆滑,但有做人的准则,他非常喜欢李公堂那种温文尔雅的性格,而李公堂虽然没办法像他那样翻手为云覆手为雨,却也很欣赏他有手段,却也遵守一定的道德规范。
可以说,李公堂虽然极力的支持詹姆士,为他能够在十多年前当上国会参议员尽了最大的努力,但之后,詹姆士也投桃报李,让李家在纽约成为真正的上流社会的一员。
“你应该叫我叔叔,小子,”詹姆士比李公堂只小了几个月,也快六十岁了,如果他在纽约的话,两家人还会一起吃个饭什么的。
现在,随着李家的势大,两家的关系就越来越亲密了,这不是什么势利眼,而是任何社会都会存在的门当户对,亦或者说是两个人地位相当,才可以更好的合作,更加的互惠互利,从而不会出现失衡。
这是美国上层社会和超级豪族之间但那种天然的规则。
詹姆士不跟李正熙他们摆架子,也不会因为李正熙的地位变化而变得特别的拘束,最起码就现在来说是的,除非几年后,或者更久之后,李正熙和爱丽丝结婚,然后,李家变成美利坚的超级豪族,那时候,他就会自然的改变态度,那是他这样的老狐狸清楚的规矩。
但现在,李正熙还不足以让他立刻改变态度,尤其是两家的关系特别好的基础上。
倒是对梅丽莎塔脱夫,詹姆士反而很正式的伸出手,握着她嫩白的手尖,正色道:“你好,梅丽莎女士,很荣幸见到你!”
梅丽莎塔脱夫可不只是塔脱夫家的小公主,她虽然是个女人,却深得现在塔脱夫家的老祖宗喜欢,加上她极其聪慧,因此,她掌握着不少家族的产业,在她那一代里,更是仅次于她的亲大哥,也就是他们那一代的第一位继承人。
“你好,参议员先生,”梅丽莎这时候没有摆架子,而是微笑着说道:“你叫我梅丽莎就好了,”
这是表示亲近的态度,詹姆士自然是欣然答应,倒是下意识的问了李正熙一句,“你的未婚妻,爱丽丝小姐呢?”
李正熙装作无奈的耸耸肩,“呃,她有些事情,特别是她听说有记者,她不太喜欢那些,”
倒是梅丽莎塔脱夫有些抱歉的说道:“真是失礼,下一次,我一定会让她出席的,毕竟,再不喜欢,既然她选择了文森特,她就应该习惯这样的场面。”
她这么说,自然是对爱丽丝有些不满了,李正熙倒是希望她更不满一些,争取爆发。
当然,就目前来说,这已经是梅丽莎塔脱夫表达的极致,毕竟这是在外人面前,这还是因为她好几次都不见爱丽丝,或者说爱丽丝像是在故意躲着不见面一样。
因此,梅丽莎塔脱夫已经觉得有些太过了,才说出刚刚那样的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