杨沫可不知道那头的刘权在谋划着什么,他打开周一一留给自己的信。看到第一行,周一一的特有的彪悍气息就扑面而来:沫哥儿,我们青梅竹马,现在又共同经历生死,我觉得我们的关系可以更近一步了。等我从美国回来,我们就结婚,不管你愿不愿意,我反正是赖上你了。至于李沁…我会跟她和平讨论,商量出一个共处的方案。
落款是,你女人,周一一。
杨沫看完这信,当下有些发蒙。尽管他已经知道周一一喜欢自己,但却没想到她竟然会这样大胆的告白。而且还说要跟李沁商量出一个和平共处的方案,这是…要效仿娥皇女英吗?
还真是一个彪悍的女汉子。
杨沫嘀咕一声,便将这事暂时搁置一边。上课对杨沫来说其实是一件非常鸡肋的事情,他并不指望通过读书来获得一个很好的前程,现在坐在教室,无非是一种消磨时间的方式而已。
很快,一天的学习就结束了。放学后,杨沫便与胡尊结伴出去,到校门口的时候居然碰见的了刘权。刘权满脸微笑的走过来,假意问候道:“杨沫同学,你去医院检查了没有?花了多少医药费?”
“五万。”胡尊直接报了个数字。
这个数字对于一个高中生来说,无疑是一个难以承受的天文数字,但是刘权竟然答应了下来,说道:“好,那我明天拿给你,你记得来拿喔。”
说完,就微笑着离开。
“莫名其妙。”
胡尊没好气的嘀咕一声,钻进了停在路旁的车子,杨沫却觉得事情不会那么简单,不过他倒是没往心里去。所谓兵来将挡水来土屯,刘权真惹急了自己,大不了让莽古朱蛤结果了他的性命便是。毒物杀了人,就算警察查起来,也未必能够查到自己。
面对刘权,杨沫其实是有心理优势的。尽管刘权将来会成为大官,但在现在,他就是个十七八岁的少年人而已。跟杨沫这个重生而来而且还有毒物相伴比起来,根本就不够看。
胡尊开车带着杨沫直奔市中心而去,这等于两人的散伙饭了,所以胡尊并不介意破费一下。
胡尊开车带着杨沫去了一个市中心的明清宅子,这与杨沫想象的豪华大饭店有些些区别。可当进入之后,杨沫立即就觉得那些装修的金碧辉煌的大饭店比起这来,弱爆了。
这宅子里面布置清雅,梅兰竹菊处处点缀,院子里还有假山活水,人一走进去便有股淡淡的沉香钻入鼻翼,格调极为出众。在这吃饭,才是品位。
胡尊领着杨沫进了一个包间,刚一落座,耳畔就传来清远幽深的琴声。
“胡尊,这个地方你是怎么找到的?价格不菲吧。”杨沫忍不住问道。能够在市中心保留这样一座古建筑,可就不是什么价格不价格的问题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