哦,黎明集团的股份——等一下,黎明集团?!

    邵一晨目瞪口呆。

    她拿过合同一看,发现白纸黑字写得非常清楚,确实是黎明集团的股份——而且不止百分之五,是百分之七点多。

    而股份持有人那里的名字确实写着自己。

    把自己那个小传媒公司整个卖了,也不一定可以抵得上这百分之七的股份啊!

    邵一晨一时间觉得手中的这张纸格外的烫手。她立刻把合同塞回黎星煜的手里:“你你你开什么玩笑?!戒指就算了,股份还能随便送人的吗?!”

    “不是送给你。”黎星煜纠正,“这只是你投资的回报而已。”

    邵一晨:“我怎么不记得我有过什么投资的经历??”

    黎星煜:“你还记得第一部电影下映之后,你收到票房分成之后都干了些什么吗?”

    邵一晨:“……我干了什么?”

    邵一晨仔细回忆,发现自己真的不知道自己干了什么。刷手机?通宵打游戏?苦酒入喉心作痛?

    黎星煜发现无法和邵一晨产生共鸣,只好无奈揭晓答案:“你忘了吗?你打给我了两百万。”

    邵一晨模模糊糊的想起,好像确实有这种事。

    “但是我当时是把那两百万当成你的工资打过去的啊!”她急忙解释,“我会说成投资,单纯因为你不肯收钱……再说世界上怎么可能有这种高回报率的投资?!”

    马克思说过,当资本有百分之三百的利润时,它就敢犯一切罪行。

    但是如果把邵一晨的那次交易叫做投资,这利润可远远不止百分之三百——那可得有百分之三百万!

    根本不存在那么离谱的投资好吗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