少年个子不高,还没有一米六的卢艳艳高,很瘦,瘦的几乎形销骨立,莫名就让人觉得心疼。
看到她醒来,少年就说道:“你不想活了是吗?那我帮你吧。”少年说话的声音很奇怪,一个字一个字的,每个字中间都有些微的停顿,像是很努力才将这句话完整说出来,但是听上去又让人觉得,除了语速慢些,也并没有其他的毛病。
卢艳艳麻木地从床上坐起来,看清楚少年的相貌时,脑子有一瞬间的清醒——那是她的儿子,可也是卢平的儿子。
她已经有将近十年的时间,没有见过这个孩子了。也不能说完全没见过,有几次也曾从窗户里面远远看到过,家里的帮佣带着他在院子里玩。但那时候她尚且自顾不暇,又哪里有精力去照顾一个怀有复杂情绪的、又爱又恨的孩子?
所以,不相见便不见吧,就当他不曾存在,也省的彼此怨恨。
卢艳艳的眼里有了些微光彩,她听到自己用许久不曾说过一个字的声音问道:“你叫什么名字?”
少年很奇怪地看着她:“名字?货物怎么会需要名字?”
——卢艳艳一直以为,卢平会将孩子照顾的很好,或许是私生子,也或许是收养的孩子,甚至远房亲戚家的孩子,无论用怎样的借口都好。
然而直到这一刻,她才得知,这个孩子跟自己一样,被当成了他敛财的工具。甚至,他连个名字都没有。
那一刻的绝望,如同洪水一般,汹涌而来,将她彻底淹没。
她听到少年再一次问道:“你一直很想死的,对吧?需要我帮忙吗?”
卢艳艳点了点头。
少年举起了菜刀,一字一句地说道:“我也会去陪你的。”
等卢平回来的时候,卢艳艳已经被剁成碎尸了。卢平顿时无能狂怒,抢过菜刀,将少年砍了……
周队长已经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。
明谨也受到了巨大的惊吓,他虽然入玄门好几年了,也跟着解决了好几起恶鬼事件,但这么刺激的家庭伦理剧,也是头一回听说,手里的烤串和奶茶都不香了……
周队长头脑发热,恨不能立刻破案,将这个狗东西绳之以法,便说道:“现在阁楼很干净,不论是地面还是墙面,是不是第一案发现场不在这里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