傅枭臣看着顾倾城满眼的惊讶和疑问,用铅笔敲了一下她的脑门,发出清脆的一声“咚”。
“傅太太,劳烦你以后每天多了解我一点,不要以为我是一个满脑子只有做的男人。”
顾倾城:“……哦。”
傅枭臣:“哦?几个意思?愿意多了解我,还是不愿意多了解我?”
顾倾城用手揉着脑门,很乖巧地说:“愿意多了解你。”
傅枭臣唇边噙着愉悦的笑。
他握着黑色铅笔的手开始在素描本上绘画:“看看我的旗袍设计水平怎么样。”
顾倾城满眼的趣味盎然:“好啊,我最喜欢旗袍了。”
傅枭臣没有任何意外地说:“我一直都知道你喜欢旗袍。”
他低头作画,英俊的脸上不再是漫不经心的慵懒和散漫,眉宇间都是认真的神色。
黑色铅笔在素描本上沙沙作响,只寥寥几笔,他便勾勒出了一件旗袍绝美的轮廓。
服装设计本来就是一个很费脑子、很考验灵感的事情,尤其是旗袍设计,款式和面料可选择的范围是固定的,设计师相当于带着镣铐跳舞,要想在固有的规矩里设计出惊艳众人的旗袍,非常考验设计者的才华。
设计的好就是一鸣惊人和美名远播,设计的不好就是照猫画虎和贻笑大方。
傅枭臣从下笔作画的那一刻起,笔尖没有一丝停顿,流畅的画笔如同行云流水。
普普通通的铅笔到了他的手中,仿佛童话故事里马良小朋友手中的神笔,完全应了那句话:下笔如有神。
顾倾城看着傅枭臣的设计,眼中的光越来越明亮,越来越惊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