嗒嘀文学>网游竞技>陌盗 > 第三十六回:江难平和柳梧桐
    都说神洲陆南面的水养人,这件事其实没什么根据,可你等走上凡间江湖时,你就能看见无数从南方水乡出来的似水的美丽姑娘,和皮肤白皙尤甚于姑娘的公子儿。

    他们结伴而行,一群人同一个爱好——喜欢诗,喜欢剑。那儿的人认为诗和剑这两种事物合在一起便是世间最美好的东西,是钱财换不来,名利换不来的。

    但像是其他故事一样,江难平总是要和其他人有所不同。

    他是个怪胎,他不爱使剑,害怕剑反射出的寒光;他不喜欢诗,因为他公鸭嗓子,吟诗总是被人嘲笑。

    但就算这样,怪胎江难平还是和一群伙伴从南面的春来国出发,踏上了仗剑天涯,游戏人间的路。

    我知道你会好奇,江不平如此怪胎,在一群喜欢剑和诗的人群里格格不入,有什么资格一同前去呢?又为什么要去呢?

    我不知道,因为我不是江难平。

    也许他性格随和,所以所有人喜欢他,又也许他家有钱,别人是为了一行的路费才拉他入伙。

    总之,江难平就这么被一群伙伴拉着上了路。

    凡间江湖有趣的很,吃的喝的,你每走过一处地方,哪儿便有不一样的美味菜肴,甚至连酒馆小儿的吆喝声都要按方言有所不同,凡间真的是个无比可爱的地方。

    夜里有夜市,勾栏,像辰阳子你这种喜欢姑娘的,青楼的姑娘总是能变着法的伺候好你。

    你去了凡间总是要试一试的。

    江难平一行人就是这样,他们有男有女,又正值青春花季,花花世界迷人眼,每走过一座城市,便有三三两两的人不愿挪动地方了。

    他们认为他们的剑和诗来到了对的地界,所以没必要再继续前行了。

    就这样,除了江难平,每个人都身上有剑,心中有诗,都找到了安放他们的城市。不过一年的时间,江难平就孤身一人地踏上了寻找他的剑和诗的旅程。

    他去过西域,那儿有光秃秃的沙漠,沙漠里有光秃秃脑袋的行者,江难平就跟在一位出家人后面做了半年没剃头的和尚。

    他还去到了东海,花光了所以积蓄买了张出海的船票,但临行前的头一夜被偷渡上岸的怪鱼妖兽啃坏船底,江难平便心灰意冷地折回了中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