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咕咕——咕咕——”床头柜上的猫头鹰闹钟响了起来,催促着凌之昏赶紧起床
然而无论闹钟怎么叫,凌之昏就是赖在被窝里,连伸手关闹钟都不肯。
一分多钟后,凌之昏实在忍无可忍,翻了个身,伸出一只手在闹钟顶上一拍,关掉了闹钟。
“真是的,好烦啊!今天是周二哎,我到底是为什么要定这个闹钟的啊,学校又不需要我去上课!”凌之昏的抱怨声响起。
不过,凌之昏也不由得思考了起来:对啊,自己到底是为什么要定这个闹钟的来着?
几秒后,凌之昏想起了什么,一脸惊恐地掀开被子,跳下了床,跑到厨房开始准备早餐,嘴里念叨着:“糟了糟了,忘了今天还要打工的来着。这一迟到的话感觉我的职位不保了啊!——”
最终,凌之昏凭借着连自己都不相信的速度,在六分钟内完成了洗漱和吃早餐,然后背起包冲出了家门。在地铁站,他难得的运气爆棚了一次,正好赶上刚到站台的一班地铁。
虽然父母给凌之昏的生活费非常之充裕,但本着长见识和积累经验这一目标,他在市中心的新华书店找了一份工作。主要的任务就是整理一下仓库里的书,帮顾客寻找书籍,和及时补一下书架上缺的书这类事。工作时间是每周二和周四全天,且在中午有一段休息时间。
说到这,各位一定猜到凌之昏打这份工的真实目的了。
没错,正所谓醉翁之意不在酒,看书才是凌之昏的主要目的!能够在赚一点钱的同时沉浸在书海之中,这对凌之昏来说简直就是天堂!
可问题来了,一向认真严谨的凌之昏,怎么会做出早上赖床险些忘了打工这种事情?
那是因为,凌之昏这人昨晚和吃错药一样连打了三局1v1对战。在打完最后一场后,精疲力竭的他倒头就睡。那三局的对手虽说都不是很强,但与之前的疾跑者一样,各有各的棘手之处,凌之昏还是耗费了一番精力才打赢的。
所以,就把差点迟到的锅甩给混沌世界吧!
……
两小时后,书店内。
“这是我第几遍看《傲慢与偏见》了,感觉台词都要背下来了哎。”穿着员工服的凌之昏将手中某个版本的《傲慢与偏见》放回了经典名著书架上,转身离开。
然而,凌之昏没有注意到,在几米外的楼梯上,一名戴着蓝色圆框眼镜的矮个男生正在打量着他。男生观察了一会凌之昏后,习惯性地扶了下眼镜,开始自言自语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