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宣后那几天,姜谣走在校园里的回头率高的出奇,还能听见有人在她背后窃窃私语,小声议论着什么。
待她冷不丁回头,胆小的赶紧扭过头假装与她无关,胆大的还能光明正大冲她笑笑。
好在姜谣还是有过因为犯傻被年级瞩目的经历的,所以也只是坦坦荡荡地笑笑,撩一撩耳边的碎发,继续哼着歌走路。
不知道为什么,谈了恋爱,走路都轻快起来。
罗逍逍总是调侃她,别人谈恋爱是当调剂品,她是当成事业一样,认真得有些过分了。
姜谣的确很认真。
她从来没有过这种经历,于是就跟刚刚被捡回家的流浪猫一样,每每小心翼翼地试探,大胆地伸出爪子揩油,惹得陆霄哭笑不得。
最开始的时候,姜谣总是担心自己不会谈恋爱,但现在,她感觉,跟陆霄谈恋爱,就是生活的一部分,自然得不能再自然。
然而令人悲痛的是,他们还是大学生,哪怕专业课并不多,还是要花大部分时间上课的。
有时候忙起来,隔几天才能见一次面,哪怕在同一个校园里,却感觉隔了万水千山。
有一次半夜剪片子,陆霄连麦陪着她,姜谣打了个呵欠,不无抱怨:“为什么生活那么艰苦啊,想每天都见到你呜呜呜。”
或许是因为太困的关系,陆霄的声音比以往更为低沉,如同窗外的夜色,低低的,却不厚重,而是漫天的温柔:“我也想见到你啊。”
“嗷呜。”姜谣强撑着快要合上的眼皮,把几个特效运镜又过了一遍,一帧一帧地改着,忽然间,脱口而出,“要是我们可以同居就好了。”
“同居?”陆霄低低笑了一声,语气带了几分调侃,“学妹这么迫不及待吗?”
“呸,我这是纯洁的校园爱情!”姜谣唾弃道,又认认真真解释,“我就是想,每天都能看见你,一睁眼就能抱到你。”
甚至,哪怕在一起才短短几天,她已经莫名其妙地冒出来想和这个男人共度一生的想法。
哪怕她之前一直秉持的是毕业就分,但现在,她忽然想一直这么走下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