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你好,我叫费远舟。你是报案人吧?”
哦,原来袁科长说的“报公安局”也不完全对,人家警察都说了,叫“报案”。
何如月点头,大方地伸出右手:“我是吴柴厂工会干事,何如月。刚刚是我报的案。”
二人握手,费远舟拖过一张凳子,在办公桌边坐下,摊开了笔记本,又从胸口口袋取了一支钢笔。
这就开始做笔录了吗?都不要去派出所的吗?
何如月没敢问,毕竟纵横三十多年,办事差异肯定特别大,还是不要引起警察叔叔的疑心比较好。
费远舟打量她一下,意外地说了句不相干的话:“何同志很年轻,工作几年了?”
“第一天。”
费远舟一愣,重复:“第一天?”
“对,我才毕业分配到吴柴厂,今天是我第一天上班。”
费远舟深深地看了何如月一眼,没有再继续追问:“把你发现罪犯的情况说一下。”
罪犯?何如月开始怀疑费远舟的专业素养,不由质疑:“法院还没判决,不是应该叫犯罪嫌疑人吗?”
这一反问着实让人意外,费远舟当即停下笔,开始重新打量眼前这个“黄毛丫头”。
二十出头,生得小巧玲珑,眉眼生动,一双眼睛黑白分明、炯然有神,是个很漂亮的姑娘。如果说有什么缺点……那就是皮肤黑了点。
“你学过法律?”费远舟问。
何如月顿时发现自己冲动了。她是学过法律,但原身的专业却是企业管理。而且现在是八零年代初,人们法律意识普遍淡薄,非专业人士不会如此执着于一个称呼。
好在何如月记得,第一部《刑事诉讼法》就在不久前应该已经诞生,她可以赌一下,为自己圆场。